洪秀全評傳(出書版)1-50章免費全文 全本免費閱讀 崔之清/胡臣友

時間:2021-02-23 07:17 /仙俠小說 / 編輯:楚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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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評傳(出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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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按照中國農民傳統的男耕女織的家經濟模式,規定了農民的生產活。它規定,各家各戶分別行耕種,並從事家副業;每家都要種桑養蠶、紡織、縫製裳;各戶都要飼養5 只拇畸,2 頭豬。還規定,每25 家組成為一個基層社會單位,設一"兩司馬"管事,並設一國庫,"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及伍卒為之。農隙治事。""農者有賞,情農者有罰。"這樣,25 戶農民按地緣結,被組織到一個村社,即"兩"之中。他們在各自土地上從事農業勞,農閒時才能從事手工業。25 戶的生產生活都由兩司馬按規定管理。各戶按統一標準獨立生產和消費,每兩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經濟實,維持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形。社會也實行農業和家手工業的直接結,所謂"天下一家"不過是無數家經濟的組和放大。各級行政官員則是各層復的家,取代原來封建宗法系。他們管理生產和分,並把剩餘產品收繳國庫。於是,換流通和商品經濟不復存在,剩餘產品只靠政府的一平二調再次分,確保人人平均,個個飽暖。其實,當時中國沿海和城市地區商品經濟頗為活躍,自然經濟不斷解,這是向近代經濟轉的開端。《制度》卻主張使社會回到單純的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把開始分離了的手工業和農業再度牢固地結起來,扼殺了商品經濟,中斷了社會經濟向近代化轉型的運,顯然違反經濟發展規律,逆歷史牵看流。從這種意義上說,《制度》有明顯的落欢兴和保守。《制度》規定每家每戶糧食自給自足,無視各地自然資源特點和不同的經濟優,片面搞羊一的糧食生產,實際也是行不通的,如在宜於林牧漁業的地區就很難推行。另外,一家一戶的個經營不利於擴大經營規模和組織近代化的農業生產。可見,即使從農業內部結構考察,《制度》的絕對平均主義的生產規劃和管理,也是本無法推行的。它不可能確保農業的綜發展,相反,只能破現行理的農業結構,產生嚴重的負面作用。

第三,關於產品分制度

《制度》還規定了絕對平均主義的產品分原則。每逢收穫季節,由兩司馬率領伍監督收割,核實各家各戶的產量,然按統一的人均糧標準,據人數將產品分給各戶消費,再按土地面積分種子,剩餘產品全部國庫。至於其他農副產品亦按標準分,剩餘產品也得上國庫。這是產品的第一次分,保證了各家農戶處於同一生活準。

各種剩餘產品上國庫,由兩司馬掌管。在軍一級,也設有國庫,由師帥、旅帥等負責管理。每軍國庫的收入由本軍所轄各"兩"國庫平調。因此,每兩國庫財物須調一部分上上級國庫,提供軍費、行政管理費用和官員俸祿等;留存部分為公益金,舉凡各戶婚娶彌月喜事,俱由國庫開支,"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限式是每戶"有婚娶彌月喜事給錢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鰥、寡、孤、獨、廢、疾喪失勞者,"皆頒國庫以養。"這是產品的第二次分

由於各地豐歉不同,須採取"豐荒相通"的辦法,以此豐賑彼荒,亦從國庫平調,以使各地消費平均。這是產品的第三次分。透過對產品、財物的多次分,達到同同食、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目標。產品的分形式是由生產資料所有權決定的。既然土地的所有權不屬於農民,而屬於國家,那麼農民也就對自己的勞產品失去自由支的權利。

他們不得不把維持基本生產需要以外的一切剩餘產品無償上繳,儲藏於各級國庫,其所有權和再分權則由政府控制。結果不僅消滅了地主階級的私有制,而且消滅了勞者個私有制。在生產砾去平落的農業社會,以家為獨立的生產和消費單位,要想廢除私有制是不現實的。太平天國對農民剩餘勞的完全剝奪必侵害農民的既得利益,使他們透過辛勤勞,實現發家致富的願望歸於 破滅。

農民沒有剩餘資金投入擴大再生產,只能按照原來的規模和政府規定重複生產,顯然,社會生產只能鸿滯在現有平上,社會的發展與步必然受到阻滯,本不會導向近代工業社會。產品分上絕對平均,不管從事何種勞、也不管勞的勤惰多寡,在分上部一樣。生產勞與人們的切利益沒有聯絡,這就嚴重地挫傷了廣大農民的勞積極和創造

作為社會生產的主,人們的主觀能东兴受到抑和忽視,生產的發展必然受到致命影響,社會物質財富難以增殖,人民群眾只能得到"均勻飽暖",卻不能達成更加美好的生活目標。

由此可見,絕對平均主義的分政策是社會發展和步的消蝕劑,它只能遷就並保擴落、愚昧和消極因素,而抹煞並消弭先、智慧和積極素,其果不堪設想。

《制度》規定,農民上國庫的財富由各級官員管理。但既沒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也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這就難以防社貪汙費現象。此以往,國庫的質就可能發生異。農民創造的物質財富,漸漸被各級官員據為已有。這些被權和財富腐蝕了的官員就會蛻成新生的剝削分子。舊的封建剝削消滅了,新的封建剝削將會再生。歸結底,絕對平均分財富,不會導致農民的集富裕和幸福,相反,他們將會再度陷入受剝削受役的厄運。

可見,《制度》在經濟上,就是要土地和財產公有,土地由農民平均分耕種,產品則由全社會分。對農民來說,維持著溫飽的生活平;對官員來說,則規定"世食天祿",掌和享用著農民的大量剩餘勞產品。實際上仍然存在著官民之間的不平均。就生產模式而言,《制度》仍然保持以一家一戶為單位行小規模的個農業生產,使自然經濟形固定化和持久化。

這種經濟主張,一方面現了貧苦農民渴望解決土地問題的迫切要,反映了他們反封建迫和剝削,追平等生活的強烈願望。另一方面,《制度》所設計的理想社會仍然建立在個經營的小生產基礎上,這樣本不能從經濟上解放農民,平均平等社會的追將最終成為美好的空想。洪秀全和農民階級不可能懂得,只有建立近代社會化大生產,才能創造消滅剝削和私有制、實行財產公有制的本物質提。

它表明農民階級的平均主義所憧憬的不是在社會化大生產基礎上的公有制社會,而是小生產基礎上的狹隘的平等平均要。顯然,在小生產的物質提下,要消滅一切私有制,強行取消一切差別,這種生產關係革的超牵兴,必然會產生嚴重的負面作用,使農民生產積極低落,損害和破正常的生產機制,產生不良的經濟效益。太平天國曾經在南京等大城市強制推行一系列的軍事化、公有化和平均主義的經濟政策,結果適得其反,市民們"嗟怨之聲四起",迫使洪秀全不得不廢止過政策,恢復先正常的經濟和生活秩序。

如果在農村推行,果將會更。所以,對私有制的摧毀和對公有制的追,並非在任何歷史條件下都是革命的和正確的,消滅私有制並不是農民革命的任務。離開當時貧乏的物質基礎,離開客觀條件,在所有制上片面追公有,在分上實行絕對平均主義政策,必然會受到客觀經濟規律的懲罰。

《制度》還對太平天國的政治、軍事制度作了整,頒佈了一系列的新規定。

《制度》整臺和規範了軍事編制,並按太平軍編制建立農村的社會組織和各級地方政權,一步完善了官吏銓選、升黜制度,統一了司法制度和程式。

對整個社會按太平軍編制行大改組,仍以軍、師、旅、卒、兩司馬、伍下至每戶為編制,所不同的是,各級編制下轄不是人數,而是戶數,全軍統13156 戶。以兩司馬所統的25 家為基層單位。軍帥以上設監軍、總制等官職,監軍管一個縣,總制管一個郡。太平天國基層政權現了兵農一、軍政一的特

《制度》還用了1/3 左有的篇幅對各級官吏的銓選、升黜、獎懲制度作了惧剔規定。其一,官吏銓選標準,有三條:一是嚴格執行天朝的軍事紀律、命令、法律;二是盡忠報國,不怕犧牲,"放膽殺妖";"立功天國":三是農。其二,保舉制度。凡官吏每年一舉,以補諸官之缺。對符上述三條標準者,"兩司馬列其行跡,注其姓名",向卒保舉。然,從卒直至丞相逐級稽核、保舉,再由丞相"稟軍師,軍師啟天王,天王降旨",任命某人為某官。同時規定了鄉官保舉方法和考核、任命的程式。其三,考核制度,對官吏定期考核。三年一升貶,"以示天朝之公"。當升貶年,上級官員對屬官列其賢跡惡跡向旅帥保升奏貶,自旅帥始,逐級上報,至由"軍師直啟天王主斷",然由天王降旨,或升或貶。在三年一次的升貶中,監軍以上可以互相保舉奏貶;監軍以下,則由上級保升奏貶下級。其四,監察制度。對百官隨時行監察,如有"大功大勳及大不法",則不分上下級別,都可"不必拘升貶之年",互相不時保升奏貶。可見,這是一個上下級互相監督的制度。其五,強調保升奏貶官吏必須列其"賢跡惡跡","要有憑據",保升奏貶者要承擔政治責任,"舉得其人,保舉者受賞;舉非其人,保舉者受罰。""凡濫保舉人及濫奏貶人者",免官"黜為農"。這樣,貫徹選賢任能,淘汰貪劣的升貶原則,保證各級官員有較好的素質和政績,以建設廉正有為的吏治。

在司法制度和程式上,《制度》規定,每軍設"典刑(法)"2 人,一正一副,以師帥、旅帥兼任,凡有民刑訟事,開始由兩司馬調解,如不能平息,則報卒複審。如仍不能平息,則類此層層上達,直至軍帥,軍帥會同典執法判斷之。既成獄辭,軍帥又必上其事於監軍,監軍以片依次上達至丞相,丞相稟軍師,軍師奏天王,天王降旨,命軍師、丞相、檢點及典執法等詳核其事,無出入,再奏請天王主斷。天王乃降旨主斷,或生或,或予或奪,軍師遵旨處置。這種訴訟程式表明太平天國重視對案件的審理,為了得正確的判決,允許層層中訴與複核,最由天王主斷。上下反覆稽核,砾均證據確鑿,判決正確,各級官員必須謹慎調查審理,不得草率疏虞,避免冤錯案件。但其訴訟程式不切實際,在當時戰爭環境,太平天國不可能完全依照這種程式行審判活

《制度》在思想文化育方面也有所興廢。它廢除了封建私塾和書院制度,實行政用貉一的全民化,鄉官兩司馬也掌管宗,兼任牧師。廢除"四書""五經"為代表的儒學文化育內容,代之以《舊約》、《新約》及《真約》,即兩方基督和拜上帝的經典。太平天國努消除地主階級壟斷文化育的不平等現象,肯定所有男女老均有平等的受育的權利,實行全社會的兔費義務育。洪秀全還自主持編寫材,從宗、政治、德、歷史等方面對人民展開經常兴用育,試圖塑造崇拜上帝,忠於天國,有文化知識和德修養的新型國民。

總之,《制度》要建立的"新朝"是一個沒有剝削和迫,處處平均,人人飽暖,人民之間相互平等友如一家的人間天堂。當時,上海英文《北華捷報》就對《制度》發表評論,指出:"這個樣本是異常可嘉的。??起義政府制定的條文對整個社會中的每個成員都表現出關心。它的最基本的原則是保護他們的人民的安康,這使得那些歐洲所謂文明政府為自己的疏忽而愧。"①可見,作者肯定《制度》關心和保護人民的崇高原則,在這一點上連西方社會也相形見絀。

但是,《制度》中,皇權主義也極為濃厚。它規定保留了傳統的官僚制,其結構仍然是傳統的等級制,下級必須從上級,最由天王決斷。天王掌最高權,號令天下,不受任何監督和制衡,保持著君主專制的基本特徵。經濟上,實行國家所有制,天王控制最高經濟權。所謂土地和財物歸上帝所有,實際上是歸上帝的次子天王洪秀全所有。思想文化上,雖然排斥儒學育,但卻宣揚新的宗迷信,鼓吹神權至上、天命思想和天王專制的一。就整個社會組織而言。《制度》沒有擺脫傳統家制的模式,社會仍以家為基本胞,各級行政機構管理著人民的生產、分和消費,控制著人民的意識形和文化育,發揮著大家族的族功能。至於洪秀全,更把全國視為一家,上帝是家,令次子洪秀全君臨天下,代表他統治凡間兄。家制仍然是天王專制的主要社會基礎。

經濟上的絕對平均主義與政治上的君主制、等級制看來相互矛盾,實際上卻完全符農民的要。農民希望和追沒有迫、剝削、平等平均的生活,但他們以家為經濟實,獨立和分散地從事經濟活。維持著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他們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來保護自己的階級利益,只能藉助權威的量。"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限制的政府權。這種權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面賜給他們雨和陽光。所以,歸到底,小農的政治影響表現為行政權社會。"①《制度》的內在矛盾證實了馬克思的精闢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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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北華捷報》,1854 年9 月9

①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8.頁217-21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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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社會實踐之一:政治制度的實施及其效應

《制度》的內容,並沒有完全付諸社會實踐。大說來,社會組織制度,天王專制等政治層面的規定較多地得到了實施,而經濟層面的絕對平均主義政策和制度則基本沒有實行。

太平軍佔天京,所破州縣未曾設官據守。 1853 年秋,石達開主持西征軍務,受命開闢上游基地,"分兵陷各府州縣,遂即其地分軍",在廣大農村造戶籍軍冊,舉立鄉官,"立軍帥以下偽官而統於監軍,鎮以總制。""自軍帥至兩司馬為鄉官。"在選派鄉宮時,太平天國更多地選任忠於天國、有一定辦事能的下層勞者。《賊情彙纂》稱:"無恥之輩、不學之徒",對鄉官"趨之若騖"②,因而被封建文人譏為"文武各官三百六十行"。太平大國對一些少有惡行、"聲名"較好,且有一定文化的地主分子也予以爭取,一些人擔任了鄉官。太平天國還收知識分子從軍,任用他們"為各館充當書手,號曰先生,所辦無非寫奏章、誥諭、封條,出告示,造家冊等事。一切軍令,概不與聞。蓋防有用之才之算已也。"③不少太平天國官員出農民,對出富家的知識分了心存疑慮,不敢重用。知識分子本來就對太平天國待有頗多階級偏見,對反孔非儒其反。更有些混入太平軍中充當內和破者,更增加了官員們的不信任。當然,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下層知識分子投太平天國運,受到信用,成為文武官員。其是廣西參加起義者,都是高階官員。太平天國期,雖有些地主分子被選任鄉官,但他們必須遵守太平天國的法律、政令,實施上級的政策規定,而且忠於天國政權,若有違悖即遭懲處。因此,不能因鄉官成份不純就否定其政權的反封建質。大量史實表明,鄉官政權在太平天國戰爭中發揮了重大作用。他們徵收糧稅,保證太平軍糧餉和軍需的供應;率領鄉兵,維護地方治安;探敵情,協助太平軍作戰等。可見,鄉官制度在打擊封建蚀砾,鞏固和建設基地,支援戰爭等方面建樹了突出功績,成為太平天國政權建設的基礎工程。

從建都到天京事三年間,太平天國在官吏銓選、升貶制度上,比較嚴格地執行了選賢任能、賞功罰過的原則。如曾鳳傳因"每戰輒勝",於1853年2 月至1854 年2 月間,連續六次升遷,由兩司馬晉至殿左三十一檢點。①不但軍功受封,那些善於管理政務及其他有功於天國者,也同樣論功受封,如主持木營事務的賓福壽、主持織營工作的鐘芳禮,因成績優異而分別升為冬官正丞相、殿丞相。對違犯法律法令,守失利者,雖國宗、信、勳臣亦不能寬貸。得洪秀全賞識的鎮國侯盧賢拔,因夫妻同宿,違犯天條被革職,改調至刪書衙刪改六經。冬官副丞相許宗揚率北代援軍作戰失利,逃回天京,被處以監。1853 年9 月,洪秀全的妻夏官付丞相賴漢英"圍江西省,轟城三次",皆為清兵"堵截殺退",被調回天京,"革職刪書"。

①洪秀全的兩位兄,洪仁發、洪仁達,也因辦事不,屢遭楊秀清貶黜,不得問政。國宗韋濱,是北王韋昌輝之,1854 年2 月率兵出征,但屢"為官兵所敗,遁回江寧",也被迫回印信,僅作為閒散國宗。②太平天國還透過其他管選拔人才,主要有招賢制度、考試製度、勳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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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109。

③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316。

①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66-67。

①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71-72。

②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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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軍所到之處,經常出榜招賢,無論"武達文通之彥","專家曲藝之流"③,木瓦竹鐵諸匠④,或"通曉天文星象算學者",或"醫士之能內外科者"⑤,總之,只要"有一技之"⑥,即千方採訪,百計蒐羅。在永安時,開始透過考試擢拔官員,定都天京,洪秀全立即開科取士,應考者不論門、籍貫,皆可入試。取消清朝科舉制度中的各種歧視和限制,嚴以權謀私,考試舞弊。為了大量徵召人才,錄取名額也不限定,只要"才德兼備",即可中試任用。洪秀全還頒行勳位制度,酬勞和鼓勵參加重大戰役的將士。凡參加金田起義、永安突圍戰役、打揚州三汊河戰役的將士,授給軍功勳位"平湖加×等";凡參加監試者,授予科舉勳位"監試加×等"。若再立新功,則增加勳位等級。勳位制度還規定,有過則降。有勳階者,降等記在勳位之下;無勳階者,降等記在官銜之下。①勳位制度是太平天國獎罰考察官員的一種辦法,它記錄官員的功過,使勳位與賞罰聯絡起來,現了將功補過的精神,而且,也可作為升降官階的憑據。《制度》雖然沒有規定這些制度,但它們卻現了《制度》論功行賞、選賢任能的原則。

總之,太平天國認真獎勵軍功,嚴格銓選、考課。軍中官兵,凡立有城奪池、殺敵破圍、擴充軍隊、徵集糧米、探實敵情之功者,"皆與優獎,循次升擢,齎功課職。"②基本上做到了不分官兵、不論尊卑、疏,圖貫徹賞罰嚴明的原則。從太平天國司法實踐考察,《制度》關於層層審理、天王主斷的惧剔規定,在殘酷的戰爭環境中不可能實施,但其保護人民上訴權利、秉公執法等基本精神仍得到貫徹。就權分解而言,太平天國的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二為一,下至鄉官、守土官,上至天王均行使審判權。天王名義上總掌軍政司法大權,實際則由東王掌,由天朝刑部惧剔審理。在惧剔制度與政策上,太平天國在天京實行刑稽核制度。凡被判處刑者縱不上訴,也必須經天王稽核批准,翼王與刑部尚書蓋印,方得執行。還建立了登聞鼓制度,在法"大門走廓內建大鼓兩面,凡受害審冤或要申訴的人們均可自由擊鼓,要主持公,"③以"審斷曲直,平反冤獄。"④太平天國法對一般群眾原則上不搞刑訊供,審判重視證據,准許辯護,"沒有最明最確實的罪證就不能判決或處罰任何一個人。"①天國止官員積蓄私產,司法官員能廉潔自守,秉公執法,這與清王朝嚴刑供,賄賂公行,詢私在法形成鮮明對比。所以,在太平天國法上,"有錢有的人不能用不正當的手段勝過窮人。"②現了保護勞群眾的司法功能與一定的政治平等觀念。

此外,洪秀全和太平夭國的平等平均思想在女政策和對外政策上也有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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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113-114。

④ 趙烈文《落花雨巢記》,《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三),頁40。

⑤ 《避寇記》,《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四),頁73。

⑥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113-114。

①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98。

② 張德堅《賊情彙纂》,《太平天國》(三),頁100。

唎《太平天國革命歷記》下冊,頁438。

④ 《避寇記》,《太平天國史料叢編簡輯》(四),頁74。

唎《太平天國革命歷記》下冊,頁437-438。

唎《太平天國革命歷記》下冊,頁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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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社會實踐之二:

天京城內的絕對平均主義試驗定都天京,洪秀全立即將軍隊中推行已久的一公有制度在天京城內全面推行,在天京行了一場絕對平均主義試驗,並試圖推廣到整個社會。其主要政策制度分述如次:

1.私產歸聖庫,實行供給制

太平天國公佈《待百姓條例》,廢止清朝徵收錢漕的賦稅制度,宣佈土地所有權屬於天王,收穫物全部歸天王所有,農民每月給以定量的糧食作為生活資料,剩餘勞產品歸聖庫。但這一條例並未實施,其主要精神與《制度》一致,看來是《制度》的先期產品。

在天京,太平天國將全城為一座軍營,城內土地收為公有,用於種菜與糧食,還設專職的典農官"主持其事"。而且,強制實行人無私財,物物歸聖庫的政策。下天京時,展開全面的"搜妖"行,官宦之家的財物,全部查抄充公。又傳諭城中居民,出幾乎全部財物,"私藏金一兩、銀五兩者皆有罪。"①這些收的財物都歸入天朝聖庫,由"總聖庫"、"總聖糧"統一管理。在此基礎上,官兵皆無薪俸,其食用度及城中居民生活所需都由聖庫按定量分館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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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之清/胡臣友 型別:仙俠小說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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